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,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在議案中提出,我國多部法律中有關于反家庭暴力行為的法律規定,但沒有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,造成司法實踐中對家庭暴力行為的干預和打擊不力,家庭暴力引發的惡性案件時有發生且成蔓延趨勢,直接影響到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。建議盡快制定反家庭暴力法。
對此,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認為,家庭暴力傷害了部分婦女、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,影響了家庭和睦和社會和諧。我國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尚不夠系統完善,有必要制定反家庭暴力法。
內務司法委員會在審議意見中說,制定有關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已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預備項目。